四川查获197万元侵权黄金饰品

47093次 2017-10-10

  17日,四川省工商局通报称,该省工商部门在“红盾春雷行动2016”打击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行动中,依法查处了一起假冒黄金饰品案,查获涉嫌侵权商标专用权黄金饰品1120件,案值高达197万余元。

  “自己卖的东西没名气,想方设法‘傍名牌’。”四川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称,随着黄金饰品越来越多地走进人们的生活,不法商家把“鱼目混珠”的招数用到了金饰上。

四川查获197万元侵权黄金饰品

  据了解,四川达州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举报,称达州辖区内有商家销售的黄金饰品涉嫌侵犯“中国黄金CHINAGOLD及图”注册商标专用权。接到举报后,当地工商执法人员迅速对被举报的3家黄金饰品店展开了突击检查,现场发现大量涉嫌侵权黄金饰品,当即予以扣留封存。

  执法人员经调查发现,经营黄金饰品的刘某、林某和翁某都来自福建莆田。其中,刘某在达州加工经营首饰已有10多年。2015年4月,刘某从同乡陈某处转让取得“老”牌注册商标使用权,陈某同时把标有“中国黄金”的吊牌转让给刘某。8月,刘某开设门市销售“老”牌黄金,但又嫌“老”牌没名气,吸引不来消费者,就动起了“傍名牌”的歪脑筋。他在户外门牌广告上打出“中国黄金”字样,在出售的黄金饰品标签上也标注上了“中国黄金”,刻意诱导消费者误认为这是中国黄金集团产品。而他的同乡兼同行林某和翁某也采用了相似的销售手法,从重庆或深圳珠宝公司购进黄金饰品,自行印刷或从他人处获得含“中国黄金”字样的标签。

  执法人员调查后认为,中国黄金集团注册的商标是由中英文及图形三部分构成的组合商标,但显著部分、易于消费者识别的是汉字“中国黄金”,“中国黄金”是相关公众区分与其他品牌黄金商品来源的主要部分,具有商标的独特性和排他性。三位当事人被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为“老”字,其销售的产品标示上未如实使用注册商标,而是突出使用了“中国黄金”字样,与“中国黄金”注册商标的主要组成部分近似,造成消费者误解混淆,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商标法》的57条第(二)款规定的规定,应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应移送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工商局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随着年关将近,黄金饰品消费高潮也将来临,消费者一定要认准品牌,小心选购,并且向商家索要标有饰品名称、成色、重量的发票。如遇到假冒、虚假宣传等欺诈行为,应及时拨打12315向当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 商标查询
  • 版权查询
上一篇: 石家庄商标注册再现“连环计” 下一篇: 哈尔滨“王将”告倒大连“王将” 历时四年跨省维权

知识产权公司

热门TAGS


商标争议金华商标注册一手商标转让运动鞋商标大全商标认证申请专利流程苏州商标注册公司商标设计 查看全部

厦门一品微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4 www1.epbiao.com 闽ICP备12024801号

免费查询商标能否注册

————零时差对接国家商标局数据库————

  • 商标名称: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