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港”相关商标被裁定无效?晨光回应:一审判决尚未出炉

37048次 2018-12-27 商标诉讼 

  最近,一则来自多个渠道的消息,令一向偏爱以品质著称的“供港奶”的广东消费者有点不知所措。近日,北京一家媒体指其“从晨光乳业代理律师处获悉,晨光乳业的‘供港’相关商标已被国家商评委裁定为无效”。而当前广东液态奶市场,多家乳企都在打“供港”概念。另外,在此之前,正主推“供港”奶的晨光乳业,还被东莞食药监局爆出一批次的鲜奶产品菌落总数不合格。不过,对于上述现象,昨晚晨光乳业总经理助理赵宝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指,上述一批次的鲜奶产品不合格主要系商超冷藏温度不达标所致。至于“供港”商标所有权目前仍为晨光乳业所有,晨光乳业已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案已于2018年12月4日开庭审理完毕,目前还未收到法院的一审判决书。

“供港”相关商标被裁定无效?晨光回应:一审判决尚未出炉

  “供港”商标行政诉讼结果尚未出炉

  被指旗下“供港”相关商标已被裁定无效的深圳市晨光乳业有限公司(下称“晨光乳业”),昨日给到记者的“‘供港’商标情况说明”显示,晨光乳业于2014年12月26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申请注册第29类及第32类“供港”商标,并于2016年3月28日获得注册,注册号分别为:16022170、16022171。

  2017年4月24日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晨光乳业公司第29类、第32类“供港”商标无效,晨光乳业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收到商评委做出的无效宣告裁定书。

  随后,晨光乳业不服商评委做出的无效宣告裁定书,并于2018年5月22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18年6月11日受理该案【案号:(2018)京73行初字第5858/5859号】,该案已于2018年12月4日开庭审理完毕,目前还未收到法院的一审判决书。

  “由于法院一审结果还没下来,现在‘供港’商标的使用权还是我们的。”赵宝刚进一步说。

  菌落总数被指超标是供应链环节出问题?

  除了商标被曝出已被裁定“无效”,供港奶在品控方面近期也曝出“利空”消息。

  12月14日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监督抽检通报显示,从东莞市塘厦镇东浦农贸综合市场二楼的嘉荣购物商场抽取的晨光乳业一款鲜牛奶产品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对此,晨光乳业昨日给到记者的情况说明,除了向消费者“深表歉意”,表示今后将督促供应链各环节确保产品储存温度符合要求外,还分析指造成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商超冷藏温度不达标。

  据晨光乳业方面透露,此次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抽检,总计两个品牌各一批次鲜奶产品抽检不合格,两者都是在塘厦嘉荣商场抽样的产品。

  为了力证不是在生产环节出的问题,晨光乳业还向记者强调,东莞食药局此次在流通领域的抽检,抽检了晨光乳业七个批次的鲜奶产品,在沃尔玛、华润万家等卖场抽检的六个批次的鲜奶产品全都合格。另外,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因此次抽检不合格,已于10月29日来晨光乳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抽查,未发现有违法行为。

  另外,晨光乳业还指,采用巴氏杀菌工艺生产的鲜牛奶产品,产品需要从运输到商场销售、消费等各个环节都保持在2~6℃,任何一个环节的冷链出问题都有可能造成产品微生物超标等质量问题。

  广东乳企争相强调“供港”身份

  据记者了解,此次晨光乳业被爆菌落总数超标,之所以被外界关注,除了“供港”商标争议外,供港奶一直在广东消费者心中意味着更好的品控。

  据广东奶业协会有关负责人此前介绍,三十多年前,广东就承担供港鲜奶的任务,当时供港鲜奶的收购价高达6000元/吨,而内地鲜奶收购价仅2000元/吨。为了让更多产品进入香港市场,广东尤其是深圳、广州乳企、牧场都争着采用欧盟或国际标准来要求自己。

  也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不仅对“供港”商标有争议的晨光乳业和温氏乳业都在主打各自“供港”标准,风行等广东本土乳企在对外宣传时,也往往会强调自己的“供港”身份。

  以晨光乳业为例,该公司截至2017年年底前,累计30多年已向香港供应牛奶(主要为原奶)35万吨,且宣称“占据香港40%鲜奶市场份额”,该公司在去年推出成奶品牌“供港壹号”;而2004年开始原奶供港的温氏乳业,在2017年一年向香港供应原奶已超过1万吨,并称“系香港市场最大的原奶供应商”。

  除此之外,据记者了解,风行乳业亦有原奶向香港市场进行供应,据公开资料显示,风行乳业每年向香港供应的生鲜乳约合3000至5000吨。

  在“供港”商标是否无效的“疑云”中,对于涉事的主要一方温氏乳业,记者昨日已向该公司的母公司温氏集团进行求证,不过对方表示,对于该消息暂不作回应。至于风行乳业会有何动作和布局?记者昨日多方向风行乳业相关负责人询问,但截至发稿前对方并未回复。

  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11月,因温氏乳业的包装使用“供港鲜牛奶制造”标志,其“供港”二字与晨光乳业“供港”商标相同,晨光乳业将温氏集团告上法庭,要求温氏集团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相关损失3305万元,温氏乳业方面则向原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发起申诉,要求认定晨光“供港”商标为无效。

  不过,依照昨日赵宝刚给到记者的信息,晨光乳业和温氏乳业之间的商标之争,在省乳业协会等的介入下,已经有了缓和的实际举措。将温氏集团告上法庭的晨光乳业已经在近期撤诉。

  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供港”商标字号在乳制品(包括牛奶、牛奶制品、乳酸制品及动物食品)的有效商标中,晨光乳业拥有商标(包括“供港一号”)为4个,温氏乳业为0(商标仍处于申请审核状态),而从2017年起,晨光乳业和温氏乳业就供港商标(包括长尾商标)进行申请,其中晨光申请数居多。

  记者同时留意到,在“中国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上,目前并无关于晨光“供港”相关商标被裁定无效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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