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驰名商标保护,泉州市奖励人民币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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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6
现在凡是在南安市进行工商和税务注册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在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原国家工商总局驰名商标保护、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取得相关商标注册证,都可以进行申报。据悉,对新取得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泉州市每件奖励10万元的专项补助。对新获得国家工商总局驰名商标保护的企业,泉州市奖励人民币30万元。
对新增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指定5个以下(含5个)国家或地区的,泉州级每件补助0.5万元,指定5个以上10个以下(含10个)国家或地区的,泉州级每件补助1万元,指定10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的,泉州级每件补助1.5万元。对新增在单个国家(地区)商标注册的,对每件商标予以5000元补助。一个企业一年国际注册补助金不超过10万元。
申报者在2018年9月19日前至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申请者或逾期未能补全申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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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商标网 - 助力驰名商标保护,泉州市奖励人民币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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