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品牌的维权代价有点高

32197次 2018-10-18 商标维权 

  在拿到来自江苏南京铁路运输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后,44岁的鲍才胜终于松了一口气。鲍才胜,中等身材、衣着朴素、在人群中并不起眼,但是他所经营的“鲍师傅”品牌糕点却是网红品牌。如果您在申请商标或是其他知识产权方面有任何问题,都可以随时登录我们的中国注册商标查询网站进行咨询,这里有最专业的商标顾问等你来。

  一手打造了“鲍师傅”的鲍才胜在收获网红品牌关注度的同时,面对“山寨鲍师傅”,他心里慌了:只靠直营发展壮大到36家门店的鲍师傅如何能赢得了扩张速度比自己强悍得多的山寨品牌呢?鲍才胜开始了维权之路。8月底,在南京,鲍师傅品牌全国商标维权的首判落槌:法院认为,被告须停止使用鲍师傅的相关文字商标,并赔偿鲍才胜经济损失5万元。

网红品牌的维权代价有点高

  鲍才胜维权的诉讼在几个不同的城市同步进行,南京的诉讼胜利让鲍才胜对维权有了更大的信心。不过,这仅仅是个开始,鲍才胜说,前期忙于创业的他忽略了商标的保护,未来提升被仿冒的成本是鲍师傅的应对之策,而这对于鲍师傅而言,也将是成长的代价。

  胜诉

  如果不是鲍才胜今年年初主动站出来对外宣布打假决心,很少会有人知道,家门口的“鲍师傅糕点”或许就是山寨的那一个。

  来自中国面包之乡江西资溪县的鲍才胜20多年前在江苏、河南、安徽等地开过面包坊后,2004年携妻子来到北京发展,最早在中国传媒大学的附近经营了一家面包夫妻店,商标取名“鲍师傅”,并首创了肉松小贝等后来的网红糕点品类。鲍师傅的夫妻店越开越多,生意蒸蒸日上。从2014年开始,鲍师傅走出北京,门店开到了天津、上海等地。在上海人民广场,因为地址位置特殊,鲍师傅糕点的客人排队排到了地铁口,由此,鲍师傅从一家夫妻店品牌一夜之间晋升为网红品牌。

  在网络品牌走红的同时,烦恼也随之而至,街面上多出了好多鲍才胜自己都不知晓的“鲍师傅”糕点门店。“这些糕点店铺很多打出的招牌、字体和我们的一模一样,卖的产品品类也和我们差不多。”鲍才胜介绍,根据公司法务初步统计,全国最少有1000家侵权店,而出自鲍才胜之手的直营门店仅有36家。

  鲍才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将矛头对向了北京易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易尚”)。鲍才胜介绍,在各类名号的山寨门店中,北京易尚的侵权行为最为恶劣。“该公司以制作人像、文字变体以及非糕点类商品恶意抢注鲍师傅商标,盗取鲍师傅直营门店图片等资料为自己宣传,并通过加盟模式迅速扩张,对市场造成了恶劣影响。”鲍才胜说。

  在南京,北京鲍才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将南京两家门店经营者告上了法庭,这两家门店就是北京易尚的加盟商。根据法院的最终判决,两名被告在糕点类商品上停止使用与鲍才胜公司第12483211号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并判两名被告赔偿原告各5万元。

  首战告捷。鲍才胜说虽然只是赢了北京易尚的加盟商,但是这对于他自己的公司和商标而言,是最好的认可,接下来还有多场官司等着他。

  真假“鲍师傅”

  两个“鲍师傅”之间的争论是围绕商标展开的。打开北京易尚的官网,最显著的位置印有“鲍师傅”“BaoShiFu”以及“头像”三个元素组成的商标,北京易尚的客服热线也强调:“北京易尚是鲍师傅的全国运营总部。”在其官网,“知识产权”内容也被显著标明:该公司获得的第17899096号注册商标显示,其拥有第43类“鲍师傅”商标。另外,根据北京易尚官方公布,该公司还拥有32类、30类商标。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网站信息,32类的商标和服务内容为:啤酒、矿泉水(饮料)、果汁、苏打水、可乐、奶茶(非奶为主)、豆浆、纯净水(饮料)、乳酸饮料(果制品,非奶)、饮料制作配料;30类商标为糕点类。但是,该商标并没有标注“鲍师傅”字样,只有“头像”元素。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网站显示,北京鲍才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注册第12484211商标,其内容为糕点、蛋糕、面包、饼干、布丁、麻花、月饼、酥皮蛋糕、果子面包、馅饼(点心)。

  根据南京铁路运输法院的民事判决书,鲍才胜公司是第12484211号“鲍师傅”注册商标受让人,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有权禁止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在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律师汪小青看来,不论是鲍才胜还是北京易尚,都拥有“鲍师傅”的商标,但是区别在于产品和服务。北京易尚的商标是属于服务业的商标,比如餐厅、咖啡馆等。但是销售糕点提供的不是服务,是属于零售业。

  鲍才胜对于此的理解是,他的公司销售的是产品,商标注册的是“产品”范畴,而北京易尚注册的范围“餐饮”是服务。因此,北京易尚加盟商销售糕点的行为就属于侵权。

  维权的代价

  目前,鲍才胜对于北京易尚以及对其加盟店的诉讼在其他地方也正在进行。鲍才胜的打假决心是肯定的,但是他也有着自己的担忧:“说实在的,大范围的铺开的话公司要瘫痪掉了,打假的人力、物力支出太大了。”

  鲍才胜说,维权成本不仅包括律师费、投入时间、取证、起诉等。他发现侵权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却高。在感到惋惜的同时,鲍才胜更在反思自己,为什么会遭遇如此大范围的侵权,而自己很多时候都无能为力?“在创业初期,对于品牌、商标的只是产权保护意识不够,等发现问题的时候已经有点晚了。”鲍才胜说,在维权的过程中也遇到消费者恶意投诉,替山寨品牌“背锅”等问题,这种损失是无法计量的。

  汪小青则表示,一些原创品牌一方面忙于发展和经营,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力度不足,给侵权行为留下了机会;另一方面对于恶意侵权行为,企业举证难度和维权成本很高,各地监管执法打击力度也有差别。此外,对于侵权的认定方面,也缺乏强有力的法律和监管措施,侵权违法成本低,这也助长了一些主体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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