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路遥著作权:亲生母女对簿公堂

189872次 2019-05-10

  作家路遥去世时只有13岁的路遥之女路茗茗,成人之后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把自己的亲生母亲林达以及太白文艺出版社和广州出版社推上了被告席。在这场沸沸扬扬的著作权官司背后,隐含着一个女儿以最朴素的方式表达对父亲的深情。

维护路遥著作权:亲生母女对簿公堂

  路遥先生于1991年完成的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获得第三届茅盾文学奖,他的作品《人生》被改编成电影后,引起轰动。1992年积劳成疾,英年早逝。

  路遥先生积劳成疾离开之后,他的妻子林达与一位北京的教授结婚。路遥的女儿路远也改名为路茗茗,被林达带到了北京,也开始在北京读书,直到高中毕业后考入北京一所大学学习平面设计专业。

  路遥毕业于延大中文系,因其对中国文坛的卓越贡献,北延大师生视为母校的骄傲。延安大学为路遥铸造了一座高60厘米的上半身铜像,立在图书馆前,以此纪念路遥,也为激励全校师生奋进不息。2002年4月6日,作为路遥的爱女,路茗茗受邀到延安大学参加 路遥雕像的揭幕仪式。

  路茗茗是十几年来第一次回到延安祭奠自己的父亲,她受到了延安大学师生们的热烈欢迎。中国作家协会的领导以及 来自全国的文学界名流参加了揭幕仪式,并在路遥墓前鞠躬献花,很多著名作家和大学生都把对路遥先生的尊重传达给了路茗茗。

  已经长大成人的路茗茗明白,他们其实是在以另一种方式尊重父亲终生从事的文学事业。回到北京的路茗茗开始注意收集各家出版社出版的路遥作品。路茗茗发现,由于时代和技术的原因, 出版路遥作品的出版社共有几十家,而且很多家都超过了专有出版权的期限,却仍在销售路遥的作品。

  由于路遥去世后他的遗产由妻子林达和女儿路茗茗共同继承,而此时林达女士已经再嫁,路茗茗已经长大成人,为了 让路茗茗更好地行使路遥作品著作权,2003年元旦,林达与路茗茗签订了一份《遗产继承协议书》,双方就路遥生前所有 作品著作权的继承事宜达成协议,由路茗茗全部继承路遥作品的权利。

  取得父亲全部作品著作权之后,路茗茗以完整著作权人 的身份,在成年之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路遥作品的著作权益。

  2004年8月24日,路茗茗把广州出版社、太白文艺出版社和母亲林达告上法庭。路茗茗在起诉书中称,原告路茗茗发现两被告于2003年12月非法出版《平凡的世界》5000册,侵犯了其著作权。

  同时自己的母亲林达在她未成年时处理了父亲留给自己的著作权。路茗茗认为母亲无权代替自己处置父亲留给自己的那份遗产。

  原告路茗茗认为出版方未经她许 可擅自出版该书,构成了对她著作权的侵犯,遂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收回并销毁侵权图书,并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

  法院作出驳回原告路茗茗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一审判决后,路茗茗不服,上诉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过3年的艰苦诉讼,路茗茗最终还是输了这起著作权官司。

  2006年9月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了 她的诉讼请求。至此,这场备受关注的著作权官司落下帏幕。

  对于路茗茗而言,官司的输赢似乎已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在风雨中长大了,从一个受人呵护的小女孩,变得坚强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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