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起诉同名贸易公司商标侵权一审胜诉

25484次 2021-05-08 商标侵权 

  近日,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与加多宝(天津)贸易有限公司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案号为(2020)津02民初1365号,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为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被告为加多宝(天津)贸易有限公司。

  该判决书显示,原告诉称,被告未经香港王老吉有限公司授权,选择“加多宝”作为其企业字号;被告公司在设立之后大量生产和销售了加多宝的罐装饮料,其罐体的包装与字样与原告公司的产品相似,给公众造成了混淆,侵害了原告公司的商标专用权,上述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原告作为香港王老吉有限公司合法授权使用“加多宝”商标和品牌的企业,依法起诉。

加多宝起诉同名贸易公司商标侵权一审胜诉

  法院认为,被告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不正当竞争的侵权责任。原告要求被告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不得包含“加多宝”文字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

  本案裁判结果为,加多宝(天津)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赔偿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以及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开支4万元;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加多宝”字样等。

 以上便是一品知识产权小编整理的信息内容介绍,如果有商标注册,版权登记,欢迎咨询我们。


  • 商标查询
  • 版权查询
上一篇: 石家庄商标注册再现“连环计” 下一篇: 加多宝起诉同名贸易公司商标侵权一审胜诉

知识产权公司

热门TAGS


专利权元宇宙商标驻马店商标注册苏州商标注册商标驳回复审合肥商标注册河南商标中药专利申请 查看全部

厦门一品微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4 www1.epbiao.com 闽ICP备12024801号

免费查询商标能否注册

————零时差对接国家商标局数据库————

  • 商标名称: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