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五年,捷豹路虎胜诉外观专利之争,江铃陆风X7专利被判无效

39057次 2020-01-10

  历时五年,捷豹路虎和江铃控股持续五年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告一段落。

  1月8日,AI财经社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最高人民法院驳回江铃控股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维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判决江铃控股旗下陆风E32车型的外观设计专利无效。

历时五年,捷豹路虎胜诉外观专利之争,江铃陆风X7专利被判无效

  陆风E32即江铃控股于2014年推出的陆风X7,是陆风汽车首款中高端SUV车型。上市后,陆风X7因其外观造型同路虎揽胜极光SUV车型相似而引起争议。

历时五年,捷豹路虎胜诉外观专利之争,江铃陆风X7专利被判无效

  根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查明,江铃控股于2013年11月6日为陆风X7申请了名为“越野车(陆风E32车型)”的外观设计专利。据了解,授权公告日为2014年4月23日,专利权人为江铃控股。

  2014年7月,针对上述专利,路虎公司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2016年6月,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被诉决定,认为从整体上观察,陆风X7外观专利与揽胜极光的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没有明显区别,宣告陆风X7外观专利专利权全部无效。

历时五年,捷豹路虎胜诉外观专利之争,江铃陆风X7专利被判无效

  针对这次决定,江铃控股后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根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结果,法院认为陆风X7多个细节组合足以对汽车整体外观产生显著影响,因此要求专利复审委撤销无效宣告。

  专利复审委上诉后,2018年11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认为,原审判决有误,上述专利与揽胜极光设计相比,二者之间的差异未达到“具有明显区别”的程度,因此撤销一审判决,宣告X7外观专利无效。

  2019年12月16日,江铃控股的再审申请被最高法驳回,最高法认为,X7外观设计同揽胜极光并无明显区别;此外,揽胜极光的“悬浮式车顶设计”构成其独特设计特征。

  至此,双方的知识产权纠纷案告一段落,陆风X7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已成事实。

  。

  如果喜欢一品知识产权的文章,可以关注一品知识产权商标注册查询官网 网,更多精彩的资讯等着您!

  • 商标查询
  • 版权查询
上一篇: 转让商标好在哪? 下一篇: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驰名商标"你敢用,我敢查

知识产权公司

热门TAGS


商标印刷公司商标设计专利维权贯标补贴如何申请专利商标转让重庆iso14001认证杭州商标注册 查看全部

厦门一品微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4 www1.epbiao.com 闽ICP备12024801号

免费查询商标能否注册

————零时差对接国家商标局数据库————

  • 商标名称: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