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5日广州仲裁委发布《知识产权仲裁发展蓝皮书》十年建设布局知识产权解纷机制新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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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南方网」

  南方网讯(记者/陈梓菲 通讯员/广州仲裁委)2011年7月,广州知识产权仲裁院成立。作为华南地区首家知识产权专业仲裁院,广州知识产权仲裁院于今年迎来建院十周年。

  随着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数量的迅速增长,国家近年来将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发布的《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1)》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建立更加顺畅的知识产权保护衔接机制,推进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建设。

  广州仲裁委(以下简称“广仲”)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组建研究团队,形成《广州仲裁委知识产权仲裁发展蓝皮书》,于此次广州知识产权仲裁院十周年之际正式发布。同时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方面,广仲与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管局达成了“调解+仲裁”的合作机制。

  知识产权仲裁案件量额齐升,类型逐步多元

  2011年至今,广仲实现了知识产权案件受理数量及标的额的高速增长,广州知识产权仲裁院成立当年知识产权案件受理数量仅14件,经过十年深耕,至2020年度实现了1285.71%的增长,2021年上半年,共计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32件,同比增长62.96%。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20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2020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仲裁案件总量中广仲受理案件占比超一成。受理案件标的额逐步攀升,年度涉案标的额从2011年的1100万余元增长到2020年的1亿元,实现知识产权仲裁案件标的额破亿。

  据悉,2011年至今广仲逐步形成了以特许经营合同纠纷、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及技术合同纠纷为特色、知识产权全领域覆盖的案件结构,既包括商标合同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著作权合同纠纷、专利合同纠纷等传统知识产权纠纷类型,也包括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网络域名合同纠纷等新型知识产权案件,基本涵盖了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的所有类型。

  当前,仲裁已经成为当事人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一个重要选择。长期从事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工作的吴秀荣律师表示,在与外方的合同谈判中,其都会努力为省内客户争取在广仲进行仲裁的条款,相对于境外仲裁机构,广仲的仲裁费低,而且广仲拥有熟悉国际知识产权法和境外主要国家或地区法律知识产权制度的仲裁员队伍,可以很好地理解和适用境外知识产权法律,有处理好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的能力。

  率先推出知识产权ODR机制,推动案件调撤率稳步上升

  广仲作为互联网仲裁的先行者与引领者,具备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多项先进技术基础。2021年初广仲推出首个APEC-ODR平台,在此基础上,又率先推出知识产权仲裁ODR机制,打造融合谈判、调解、仲裁于一体的知识产权在线争议解决机制。截止至2021年7月30日,ODR平台共处理案件98件,结案50件,其中调解结案30件,调解率达60%。

  2011年,广仲调撤结案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仅为1件,2020年度达到63件,调撤率达到31.98%,创近年新高,通过仲裁中调解促成调撤结案的案件标的额达到40461483.95元。此外,2020年9月,广仲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签订合作协议,共建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合作开展至今已承接50余件诉调对接案件,调解7件,成功调解率达15%。广仲积极推进仲裁中调解工作的开展,在此次疫情对经济社会产生了不可避免的较大影响背景下,积极引导当事人协商和解、共担风险、共渡难关,一方面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对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促成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双赢”。

  加强与外界合作,共同探索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新机制

  为更好发挥仲裁在知识产权保护链条中的作用,广仲一直积极与各相关单位建立联系与合作。2018年以来,广仲与深圳版权协会、中山(灯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东莞(家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中国广州花都(皮革皮具)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等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探索在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聚集地成立调解仲裁中心。2021年4月,广仲先后与天河区、白云区签订合作协议,共建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

  “四个共享”机制,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资源合作共享

  推出仲裁机构之间的“四个共享”机制,即“标准共享”“庭室共享”“名册共享”“服务窗口共享”。将“四个共享”与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相融合,全面深化国内仲裁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充分调动粤港澳大湾区与长三角地区的服务窗口、庭室、知识产权专业人士等知识产权资源,加以广州知识产权仲裁院的专业优势,实现资源的多边合作共享,有利于充分发挥知产仲裁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两大经济带高效解纷、专业服务的能力。

  “广州标准”推广与应用,打造全球互联网仲裁首选地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知识产权的载体表现为数字信息,其无形性导致其纠纷的跨地域性愈发突出,争议主体往往涉及到不同国家、地区的当事人,各法域之间的法律体系和原则存在巨大差异,互联网仲裁则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手段。为促进互联网仲裁的规范化、普及化发展,广仲结合自身经验,制定了首个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广州标准”,并于2020年9月10日正式发布。“广州标准”一经发布,获得114家内地仲裁机构以及来自新加坡、韩国、泰国、匈牙利、墨西哥、印度等26个国家和地区境外机构的共同认可和推广。通过互联网仲裁与知识产权仲裁的深度融合,为跨语言、跨地区的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专业的纠纷解决方式。

  广仲分别与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建立“线上+线下”双向联动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落实知识产权保护主体责任,构建互认互信合作关系,利用各自优势资源,合作双赢、共同发展,共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副主任陈斌菊表示,今年年初,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中提到“大力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仲裁机构,建立与国际仲裁模式接轨的知识产权仲裁体系”的具体举措,已将仲裁作为广州市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方式之一。此次保护中心与广州仲裁委员会签订保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构建行政执法、仲裁调解、快速维权、海外保护、行业自律的立体式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关键一环。今后,双方将共同合作助推广州市高新科技及高端智能等产业要素进一步集聚发展,提升产业优势和保护创新成果,支撑创新驱动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为广州市产业高端化和国际化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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