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热词注册成商标需要注意什么?
网络发展越来越快,随之网络用语开始兴起。不久前,2018年网络热词公布,“锦鲤”、“官宣”、“确认过眼神”等悉数在列。有不少人想过将这些热词注册成商标,如果注册的话,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一品知识产权接下来要说的,可能你们会很感兴趣。
网络热词注册商标的合法性
网络热词注册商标的前提,首先是符合《商标法》第七条: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其次需要满足《商标法》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最后,一品知产想要重点强调,注册网络热词商标应当尊重《商标法》第十条的部分内容:申请商标不得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网络热词注册商标近似性要求
我国的注册商标采取申请在先原则。如若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的注册商标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遵循申请在先原则,旨在维护权利人的在先权利,防止不正当的抢注行为;然而,网络热词的传播途径主要依赖于网络等新媒体,其传播速度和传播范围难以控制,传播主体、传播来源无法确定。所以申请网络热词商标的成功率不是很理想,希望大家也要有个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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