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6日爱奇艺在《凤囚凰》著作权纠纷案中维权成功,获赔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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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6
近日,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案号(2020)京0491民初31228号,审理法院为北京互联网法院,原告为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为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裁定书显示,原告享有《凤囚凰》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未经授权,擅自在其运营的“无锡有限云播”中提供该作品的在线播放服务,严重侵害了原告的权益。原告诉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共计20万。被告辩称“无锡有限云播”未实质推广上线,且涉案作品《凤囚凰》知名度和影响力相对较小,对原告的天价索赔表示否认。
法院查明,原告经授权享有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维权权利。经综合考虑涉案作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被告涉案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主观过错程度等因素,最终判定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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