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50411019号“飞猪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3294次 2022-08-04 商标驳回复审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0411019号“飞猪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通知书引证的第49307220号商标经驳回复审程序审理决定予以驳回,该决定现已生效。鉴于该商标已丧失在先权利,申请商标与之不存在商标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新用户注册免费领取888元https://www1.epbiao.com/topic/xinren/

免费查询商标https://www1.epbiao.com/zt/sbcx17/

商标注册费用https://www1.epbiao.com/feiyong/


  • 商标查询
  • 版权查询
上一篇: 转让商标好在哪? 下一篇: “原启生物”商标申请无效,分类涉及设计研究

知识产权公司

热门TAGS


实质审查南京商标注册奔驰商标女装品牌转让哈尔滨iso三体系认证商标印刷专利诉讼贯标认证辅导 查看全部

厦门一品微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4 www1.epbiao.com 闽ICP备12024801号

免费查询商标能否注册

————零时差对接国家商标局数据库————

  • 商标名称: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