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使用“苹果”注册商标案罚款4000元
近日,界首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该市西城中原路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许可,擅自使用苹果注册商标。一品标局商标在线查询的小编在此提醒各位商标不仅是品牌的象征,还是助力行业竞争,企业发展的利器。不管是大公司,还是小企业,互联网平台,还是传统行业,商标都是品牌发展的基础。在这个时代,没有商标,寸步难行!
界首市市场监管局随即开展调查。经检查,该公司在店面装修时,未经“苹果”商标持有人许可,擅自将“苹果”注册商标标识使用在其经营场所的店铺内外的标牌上。截至检查时为止,当事人已销售苹果iphone6s手机1部,违法经营额3800元。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界首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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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商标网 - 未经许可使用“苹果”注册商标案罚款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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