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知识:报社版权自律宣言全文记录
众所周知,新闻具有原创程度高、海量、时效性强、使用方式明确等特点,具有极高的阅读价值和版权价值。面对媒体融合快速发展的形势,新闻版权管理、运用和保护也成为人们所关心的话题。因此,对于此类作品的版权保护是势在必行的。来自全国100余家报社的相关负责人联合发表《中国报业版权自律宣言》,旨在通过提高自身版权意识、完善版权管理制度、抵制各种侵权盗版行为等方式,共同促进我国报业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中国报业版权自律宣言》称,各新闻媒体、网络服务商和个人在获得授权转载作品时,应自觉为著作权人署名,不歪曲、篡改原文及标题;转载作品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来源,转载网站发表文章时还应注明来源网站的链接地址。为维护中国报业版权的严肃性和有效性,保护报业权利人的版权权益,促进报业版权的合理流通和价值转化,保障中国报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中国报业协会发表如下宣言:
1.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自觉维护并主动宣传版权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关注版权、尊重版权"的社会氛围;
2.提高自身版权意识,加强员工的版权知识培训,完善相应的版权管理制度,并为制度的执行提供组织保障;
3.自觉遵守版权法律法规,努力做到"不侵权"、"不超范围使用",为践行媒体社会责任作出表率;
4.主动采取版权保护、授权交易、和解维权等措施,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国有文化资产的保值增值;
5.积极探索版权价值转化的新方法、新模式,加强与其他媒体的版权合作,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新思路推动报业融合发展;
6.坚决抵制各种侵权盗版行为,主动出击,采用沟通和解、行政举报、法律维权等手段,捍卫自身和他人合法权益;
7.任何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期刊、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以及网络用户,除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外,未经报社许可,不得转载、剪辑、修改、摘编、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报社的新闻作品。
8.各新闻媒体、网络服务商和个人在获得授权转载作品时,应自觉为著作权人署名,不歪曲、篡改原文及标题。转载作品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来源,转载网站发表文章时还应注明来源网站的链接地址。
9.中国报协理事会成员单位之间在版权方面互相合作,互相协商,互不为敌,不以法律诉讼途径解决分歧
10.加强党媒之间的版权保护和交易,积极联手探索版权价值变现的新方法、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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