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日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盟:抵制以数字文创作品为噱头的炒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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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1
今日,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盟、中国美术学院、浙江省杭州互联网公证处、央视动漫集团、湖南省博物馆、蚂蚁集团、京东科技、腾讯云等机构在北京共同发布《数字文创行业自律公约》。
《公约》提出,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以数字文创作品为噱头,实质发行和炒作虚拟货币的行为;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数字文创作品价格恶意炒作,防范投机炒作和金融化风险。
IT之家了解到,数字文创作品即和此前所谓的“NFT”有关,不过,很多平台,已经将“NFT”字样改为了“数字藏品”。
NFT 的全称是 Non-fungible token,意为非同质化代币,NFT 代币的最大特点在于其唯一性,人们可以将特殊资产绑定在 NFT 上,其可以让许多物品成为一种数字化抽象物,变成所有者的“数字资产”。
此前,王家卫首个电影 NFT《花样年华–一刹那》成功拍卖,成交价为 428.4 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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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商标网 - 2021年11月1日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盟:抵制以数字文创作品为噱头的炒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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