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椅商标转让应属于第几类?
躺椅,为清代出现的具有新样式与功能用途的家具之一,我国封建社会末期工艺与技艺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越来越重视,生活用具分类越来越细,家具也相应生产出一些像躺椅这样的新品种。伴随着中国国力日益增强,民众们的消费能力也日渐增长,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因此,面对这个供不应求额的大市场,建立属于自己的品牌是很有必要的。那么,品牌的使用从商标注册开始。在注册商标前,首先要搞清楚的就是商品的商标类别了。那么,躺椅商标转让应属于第几类?
在商标分类百科查询我们得知,在45类商标分类中,躺椅属于第20类,
【2001】 - 家具
【2002】 - 非金属容器及附件
【2003】 - 不属别类的工业、建筑配件
【2004】 - 镜子、画框及部件
【2005】 - 不属别类的竹、藤、棕、草制品
【2006】 - 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骨、角、牙、介及不属别类的工艺品
【2007】 - 非金属牌照
【2008】 - 食品用塑料装饰品
【2009】 - 禽、畜等动物用制品
【2010】 - 非金属制身份鉴别手环
【2011】 - 非金属棺材及附件
【2012】 - 非金属家具附件
【2013】 - 垫,枕
【2014】 - 非金属紧固件及门窗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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