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快讯:结果出炉!Keep驰名商标获跨类保护,打击服装领域搭便车行为;淘宝闪购申请蜂鸟车电商标

270次 2026-03-17

  结果出炉!Keep驰名商标获跨类保护,打击服装领域搭便车行为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北京卡路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运动科技公司KEEP(HK3650)运营方,以下简称“卡路里公司”)与广州竖鸿服装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洛浦竖鸿服装商行、广州旭林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诉侵权方”)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判决。

  法院二审判决结果,明确认定卡路里公司旗下核心品牌“KEEP(HK3650)”在第41类健身指导服务上已构成驰名商标,并对三被告在服装商品上使用“KEEP(HK3650)ONGOING”标识的侵权行为予以制止,判令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0万元。

  本案清晰确立了互联网健身服务品牌在实体商品领域获得跨类保护的司法规则,对维护知名品牌商誉、净化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卡路里公司系第33775442号“KEEP(HK3650)”图文商标的注册人,该商标核定使用于第41类“健身指导课程、私人健身教练服务”等服务。经过多年深耕与创新运营,KEEP(HK3650)已成长为国内领先的线上健身平台,拥有数以亿计的用户群体和极高的市场知名度,品牌影响力贯穿线上课程与线下运动生态。

  广州竖鸿服装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洛浦竖鸿服装商行、广州旭林服饰有限公司等三被告在淘宝、抖音、京东(HK9618)等多个主流电商平台开设店铺,长期、大量销售在店铺名称、商品标题、宣传图片及实物标签上突出使用“KEEP(HK3650)ONGOING”标识的运动服装。该标识完整包含了“KEEP(HK3650)”字样,且在使用中刻意突出“KEEP(HK3650)”部分,极易导致消费(883434)者混淆。三被告在人员、地址、运营上高度混同,协同实施侵权行为。

  为维护自身品牌权益与市场竞争秩序,卡路里公司依法提起诉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卡路里公司的主要诉讼请求。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本案中作出具有指导意义的裁判,核心观点如下:

  一、“KEEP(HK3650)”商标在健身指导服务上已达到驰名状态,应给予强保护。

  法院全面审查了在案证据,包括:KEEP(HK3650)应用在各大商店巨大的下载量与持续的头部排名;2019至2022年间稳定超过2000万的月活跃用户数据,显示出绝对的市场领先地位;公司通过签约众多顶尖运动员与艺人代言、进行全国范围多渠道、高投入的品牌推广所积累的广泛声誉;以及来自权威媒体、行业分析报告与专业研究的广泛报道与认可。基于此,法院认定,“KEEP(HK3650)”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已享有极高知名度,构成驰名商标。

  二、被告在服装上使用“KEEP(HK3650)ONGOING”标识,构成对驰名商标的摹仿与侵权。

  被诉侵权标识完全包含了驰名商标“KEEP(HK3650)”的核心文字,且在实际使用中通过颜色对比、排列设计等方式突出“KEEP(HK3650)”部分,主观上具有明显的攀附故意。运动服装与健身指导服务在功能、消费(883434)对象等方面关联紧密,被告的行为足以使公众误认为其产品来源于卡路里公司或与该公司存在授权、合作等特定联系,不正当地利用了“KEEP(HK3650)”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构成商标侵权。

  三、 三被告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

  证据显示,三被告在股权、人员、经营地址、发货信息及线上运营方面存在高度混同,相互分工配合,共同实施被诉侵权行为,具有共同的侵权故意,依法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终,广东高院判决:三被告立即停止所有商标侵权行为,并连带赔偿卡路里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万元。

  本案二审判决是司法积极回应新经济业态品牌保护需求的典范,其典型意义在于:

  第一,与时俱进,明确了互联网服务品牌驰名度的现代认定标准。

  判决突破了对传统实体商品市场占有率的单一依赖,创新性地综合评估了App用户规模、活跃度、线上宣传广度深度、行业地位及媒体公信力等多重数字时代指标,充分肯定了优质互联网服务所能凝聚的巨大品牌价值,为同类品牌维权提供了强有力的判例支持。

  第二,精准适用法律,厘清了驰名商标跨类保护中“关联性”与“误导性”的判定规则。

  法院明确指出,判断是否构成侵权,关键在于被诉行为是否足以建立不正当的联系,并攫取驰名商标的商业信誉。本案将受保护范围从“健身课程服务”合理延伸至高度关联的“运动服装”商品,有效制止了寄生性搭车行为,体现了司法对品牌整体商誉的周全保护。

  第三,穿透运营实质,严厉打击了通过关联公司形式掩盖的协同侵权行为。

  判决并未被多个独立商事主体的表象所迷惑,而是基于混同运营的实质证据,认定各方为共同侵权人。这警示市场经营者,任何试图通过架构设计分散侵权责任的行为,在司法审查面前都将无所遁形,大大提高了侵权者的法律风险与成本。

  企业名称或字号可作为商标注册 但需满足显著性与一致性等法律要求

  据徐州市场监管消息,企业名称或字号能否注册为商标,核心在于其是否符合商标法关于显著性等审查规则的要求。根据《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将商品或服务来源区别开的标志均可申请注册。企业名称或字号通常以文字呈现,原则上未被排除在可注册范围之外,关键在于其能否实际发挥区分来源的作用。

  企业名称整体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常面临显著性不足的障碍。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缺乏显著性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企业名称全称更接近对主体身份的描述,相关公众通常视其为名称而非商标,因此单纯以全称申请注册通常会被认定为缺乏显著性。

  若企业名称通过结构设计形成整体识别效果,则可提高显著性。例如,将企业名称与图形、字母等要素组合,或在构图上形成明确识别核心,使公众能够据此识别来源。此外,若部分企业名称经过长期持续使用,已在特定领域与申请主体形成稳定对应关系,也可能通过使用取得显著性。

  除显著性外,还需关注企业名称与申请主体之间的一致性要求。若标志中包含的企业名称与申请人现名称存在实质性差异,即使属于曾用名称,仍可能导致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误认,从而被认定具有欺骗性而不予注册。

  将企业字号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更具显著性。字号作为企业名称中的核心识别部分,其审查标准与普通文字商标无异。能否获准注册,关键在于该标志是否具备区分来源的显著性,以及是否与他人在先权利构成冲突。

  总体而言,企业名称或字号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但应同时满足显著性、主体信息一致性及不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等基本条件。实践中,企业字号因描述性较强,注册难度相对较高。如有使用需求,可通过要素组合提升整体识别性;以字号为核心进行商标布局,更有利于实现品牌识别与法律保护的统一。

  淘宝闪购申请蜂鸟车电商标

  近日,淘宝闪购关联公司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申请注册4枚“蜂鸟车电”商标,国际分类涉及科学仪器、建筑修理、材料加工等,当前商标状态均为等待实质审查。

  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方永新,注册资本550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含食品销售、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等。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拉扎斯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官方:“零蔗糖”“农家土”等一批混淆概念商标已驳回和宣告无效

  记者3月16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针对社会关注的“零蔗糖”“农家土”“一品牛”等故意混淆概念的商标,该局已根据相应情况予以驳回和宣告无效。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介绍,经查,含“安踏断码”商标共2件,含“零蔗糖”商标共18件,含“0蔗糖”商标共22件,含“山里来的土”商标共4件,含“120W”商标5件,“0添加西”商标1件,这些商标均已在实质审查阶段予以驳回。

  在第29类“鸡肉”和第31类“活动物”等商品上的2件“德子土”商标;在第31类“活家禽”和第43类“餐厅”等商品和服务上的2件“农家土”商标;在第29类“肉干”等商品上的“时尚美味一品牛”商标;在第30类“方便面”等商品上的含“多半桶”商标3件,分别为第54927445号“韩太多半桶”、第45367504号“岳香多半桶”和第33849792号“白象多半桶”;在第30类“面条”等商品上“陈克明手擀”2件;在水果相关商品上完整包含“树上熟”“树熟”注册商标27件,对这些商标已在2025年予以依职权宣告无效。

  此外,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调味料;调味品”等商品上注册的10件“千禾0+”“千禾零加”等商标,已予以依职权宣告无效。在食品类别上注册的“千禾零”“千禾0”等商标,已商请协调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调查商标实际使用情况,以进一步研判处置。

  在第29、31类“猪肉、生猪”等商品上的“壹号土猪”商标共22件,已注册4件,申请人均为广东壹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已对4件已注册的“壹号土猪”商标予以依职权宣告无效。该公司在食品类别上还申请了51件“壹号土”“一号土”“1号土”等商标,也商请协调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调查商标实际使用情况,以进一步研判处置。

  在第32类“果汁饮料”等商品上“汇源100%”商标共有13件,已注册6件,申请人均为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已商请协调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企业的实际使用商标情况进行调查。

  在第3类“护发素;洗发液”等商品上,“3 MINUTE MIRACLE”“潘婷3分钟奇迹”注册商标共2件,均为宝洁公司申请注册。已商请协调国内商标使用人及生产企业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企业的实际使用商标情况进行调查。

  “供港”商标有效注册12件,国家知识产权局曾于2018年对使用在乳酸饮料(果制品,非奶)和牛奶等商品上的两件“供港”商标予以无效宣告,但在司法流程中获得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与司法机关进行沟通,已达成相关初步共识,后续将基于共识,在无效宣告等程序中稳妥予以处置。(完)

  


  • 商标查询
  • 版权查询
下一篇: 专利快讯:一汽解放发明专利公开量领跑商用车行业;《涉及标准的发明专利申请指引》发布

知识产权公司

热门TAGS


侵犯著作权专利法宝马商标演绎作品如何申请专利汕头招聘网马头商标重庆iso三体系认证商标诉讼 查看全部

厦门一品微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6 www.epbiao.com 闽ICP备12024801号

免费查询商标能否注册

————零时差对接国家商标局数据库————

  • 商标名称: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