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快讯:对“专利碰瓷”坚决说“不”;正扬科技IPO获受理:新能源产品毛利持续为负,涉境外专利诉讼

263次 2026-05-09

  对“专利碰瓷”坚决说“不”

  一家主营预包装食品和日用百货的企业,受让专利后不久就向宇树科技发起专利诉讼……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杭州露韦美日化有限公司针对宇树科技旗下“A2机器狗”和“Go2机器狗”提起的系列专利侵权诉讼构成恶意诉讼,需向后者赔偿合理开支8万元,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用共计3700元。

  露韦美公司是一家与智能机器人毫无关联的企业,在2025年6月25日受让取得“一种电子狗”专利,5天后就“火速”起诉宇树科技。更离谱的是,其索赔金额在二审中从500元突然飙升至8000万元,庭审结束后一天又迅速回调至500元——目的就是通过“步步紧逼”,给对方当事人施加诉讼压力;又“随行就市”,规避其主张高额赔偿诉讼请求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这些算计不可谓不精明,却丧失了最基本的诉讼诚信,也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破坏了营商环境。

  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就在涉宇树科技机器狗专利案件的二审判决中,驳回了露韦美公司的全部上诉请求,并在判决书中使用了“既精心算计、又反复无常”等严厉措辞,对其明显有违诚信的诉讼行为进行了严肃谴责,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最高人民法院认定宇树科技遭遇恶意诉讼,是对一家科技企业合法权益的强力保护,同时向社会清晰传递了“任何人均不得因不法行为而获益”和“不使非诚信者渔利”的司法理念,让“专利碰瓷”行为付出了应有的法律和经济代价。

  知识产权制度的要义,是通过严格保护来激励创新创造。然而在实际中,少数专利权人“借维权之名,行恶意竞争之实”,把专利恶意诉讼当成了“商业武器”,比如拆分证据反复提起侵权诉讼,明知权利瑕疵仍提起侵权诉讼,不当申请保全干扰生产经营,在商业关键节点展开“专利狙击”……这些行为在短期内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司法公信力,长远看则会迟滞、阻碍技术突破甚至抑制全社会的创新活力。

  值得注意的是,“专利碰瓷”行为近年来多发于新兴领域。对于具身智能等领域而言,其技术发展较快,在客体保护、权属划分、侵权判定‌方面,相关制度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容易滋生“专利碰瓷”行为。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相关部门正积极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加快推进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比如在数字经济方面,已有17个省市开展数据知识产权试点,登记数据覆盖87个国民经济行业大类,颁发登记证书近5万张,在司法裁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此次涉宇树科技相关专利案件的判决,再次强化了对创新主体的司法保障,也倒逼企业在专利布局与维权中恪守诚信底线,推动新兴领域形成尊重创新、公平竞争的良性生态。

  同时要看到,规制“专利碰瓷”行为,既要重拳出击,也需防患未然,在提供司法后盾的同时,还需各方面凝聚合力、协同共治。比如,专利行政管理部门与司法机关应建立常态化的案件信息互通机制,强化对“专利碰瓷”行为的源头识别与联合惩戒力度;行政管理与司法领域的专利审查、无效宣告、侵权判决等数据资源要进一步打通、共享;相关行为可考虑纳入信用档案,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格局。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严惩利用法律程序漏洞进行商业博弈的投机行为、对“专利碰瓷”坚决说“不”,才能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为科技创新厚植沃土。

  正扬科技IPO获受理:新能源产品毛利持续为负,涉境外专利诉讼

  曾于2025年7月主动撤回深主板IPO申请的广东正扬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正扬科技”),时隔仅四个月便重整旗鼓,于2025年11月与华泰联合重新签署上市辅导协议,并在2026年5月7日获得创业板IPO受理,拟募资12亿元。

  招股书显示,2023-2025年公司营收分别为22.99亿元、22.42亿元、26.16亿元;归母净利润1.96亿元、-0.91亿元、2.01亿元,2025年扭亏为盈;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9亿元、1.81亿元、2.37亿元。

  传感器为正扬科技第一收入来源,2025 年营收 13.82亿元,占比 54.31%;公司近年来重点发力新能源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产品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分别为847.72万元、3987.64万元和1.81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逐年提升,但受产能尚未充分释放、规模效应不足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各期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0.46%、-39.28%和-10.78%,处于持续亏损状态。

  此外,正扬科技至今仍陷于与SSI的跨国专利侵权诉讼中。2020年,SSI在美国威斯康星州联邦法院起诉正扬科技侵犯其两项汽车传感器专利。经过多年拉锯,2024年5月法院重审后判定正扬科技侵犯038 号专利;同年10月,陪审团裁定公司需支付利润损失及专利许可费等合计1,663.83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16亿元。

  地方法院2025年6月30日作出修正判决,命令正扬科技支付总额高达46,009,768.48美元的损害赔偿,折合人民币逾3.3亿元。2025年11月21日,公司向上诉法院提交了上诉状。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上诉尚在审理中。

  2024年12月,SSI又在慕尼黑第一地方法院起诉正扬科技及KUS Europe,指控公司侵犯其在德国的“566 号专利”。2025年10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侵权成立。正扬科技、KUS Europe已提起上诉,但后续赔偿责任尚未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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