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护理液商标转让应属于第几类?
隐形眼镜护理液的主要成分是氯化钠和防腐剂等,主要用于对生物材料的清洗、消毒、去除蛋白等,对于配戴隐形眼镜的人来说,无疑是必不可少的。但部分消费者反映配带隐形眼镜后出现眼部发红,感觉不适等不良反应。其主要原因是配带者在隐形眼镜护理液的使用中存在一些误区造成的。为此,药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正确选购和使用隐形眼镜护理液。伴随着中国国力日益增强,民众们的消费能力也日渐增长,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因此,面对这个供不应求额的大市场,建立属于自己的品牌是很有必要的。那么,品牌的使用从商标注册开始。在注册商标前,首先要搞清楚的就是商品的商标类别了。那么,眼镜护理液商标转让应属于第几类?
眼镜护理液商标转让应属于第几类?
在商标分类百科查询我们得知,在45类商标分类中,眼镜护理液属于第5类,
【0501】药品,消毒剂,中药药材,药酒
050472抗菌洗手液C050012口服补盐液050148浸制药液050191药用洗液050402医用下体注洗液050474含药物的洗发液050473含药物的剃须后用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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