剽窃、情欲、女权大战…揭秘芭比娃娃五十年“宫斗”
围绕芭比娃娃爆发的大战不仅是争夺知识产权的法庭鏖战,还是关乎性、两性角色和职场的文化战争。
布拉茨娃娃大大的脑袋,翘翘的嘴唇,四肢纤细,踩着粗跟鞋,腰身只比脖子粗一点。不但头部不成比例地大,她的眼睛也很大,鼻子却很小,几乎看不到。因为她化了一种夸张的妆(冰蓝色的眼影、猫眼形状的眼线、闪闪发光的唇彩、眼睫毛简直像手指那么长),而且衣着性感(露脐上衣、热裤、超短裙、长靴)。她看起来就像瘦弱的婴儿,如同女版的丘比天使娃娃。
2000年8月,31岁的卡特·布莱恩特(Carter Bryant)将布拉茨娃娃带到了这个世界。那时他还在美国玩具巨头美泰工作,给芭比娃娃设计服装。此后他在法庭辩称,自己是在那两年前、1998年萌生了布拉茨娃娃的念头。
那段时间,他在美泰请了七个月的假。他画了一些素描,描绘那种喜欢穿衣打扮、外形桀骜不驯的十几岁女孩。他称她们是“对时装有激情的女孩”,还从办公室的垃圾箱和家中自己收集的原料里找来一些边角料,拼凑了布拉茨娃娃的原型。他想让顾客自己选择这种娃娃的肤色。同时,为了便于推向市场,他故意给娃娃起了一个听起来分不出种族出身的名字。
在从美泰离职两周前,他把这个创意卖给了美泰的竞争对手、另一家美国玩具制造商MGA Entertainment。2001年,MGA推出了首批布拉茨娃娃——Jade、Cloe、Yasmin和Sasha。自1959年以斑马条纹泳装、细高跟鞋、新月眉和杨柳腰首次亮相以来,芭比娃娃头一次碰上了真正的对手。
美泰先后起诉了布莱恩特和MGA,MGA又反诉美泰。此后多年,两大巨头法庭鏖战,数以亿计的资金易手。
芭比娃娃和布拉茨娃娃的相似度太高,都在时尚和色情、原创与复制、女孩玩具和女权之间游走,两个品牌积怨在所难免。
2010年,在撰写的个人观点中,主审美泰与MGA案的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时任首席法官亚历克斯·科津斯基(Alex Kozinski)指出,让一款时装娃娃养眼的大部分元素都不可受到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原因很简单:有太多方式能让女性的躯体吸引外界注意。
芭比娃娃的“原罪”
在芭比娃娃问世以前,市面上的娃娃都是婴儿形象,孩子们可以像喂宝宝一样喂养,给它们洗澡,放在婴儿车里推来推去,放在床上睡觉。芭比身材突出,臀翘胸丰。这种形象完全盗用了德国一款原型不雅的娃娃,名叫丽莉。
丽莉模仿了一个《花花公子》杂志风格的漫画人物。在漫画中,她的工作是秘书,却常常几乎一丝不挂,比如穿着比基尼去办公室,还振振有词地解释:“我多笨呐,早上醒来以后,我觉得自己还在放假呢!”这款娃娃的宣传口号是:绅士中意丽莉。
1956年,在和丈夫一道创立美泰十二年后,露丝·汉德勒(Ruth Handler)带着两个孩子芭比和肯去欧洲游玩,那期间一口气买了十多个丽莉娃娃。她把这些娃娃带上船,送回美国加州的家中,要求当时美泰的设计师杰克·瑞恩(Jack Ryan)创造一个美式的丽莉娃娃。瑞恩是《花花公子》创刊人休·海夫纳(Hugh Hefner)那样的人。汉德勒先生称赞他的作品“站在解剖学角度看完美无缺。”
美泰将这个娃娃冠以芭比的名字推出市场,把它包装成青少年的时尚典范。汉德勒夫人精心掩盖了芭比的德国渊源,将它全部归功于瑞恩,夸他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时尚人士”。她开始宣称,芭比并不是她的点子,创意出自瑞恩。她还说,娃娃以女儿的名字命名。而瑞恩坚称,芭比是根据他名叫芭芭拉的妻子命名。
1961年,丽莉的制造商起诉美泰,诉称芭比娃娃原封不动复制丽莉,只做了很微小的改动。汉德勒夫人倒认为,丽莉形象诡异,纤瘦细长,一副被人为扭曲的模样,芭比却是百分百自然的长相。她自称:“我想要个美国的少女,但又想要她丰胸细腰、细脚伶仃。”
事实上,两款娃娃几乎长得一模一样。1964年,美泰达成庭外和解,买下丽莉的版权。
虽然有个媚俗的出身,但芭比娃娃已经成为过去半个世纪全球销量最高的女孩玩具。美泰据信已售出将近10亿个芭比娃娃,尽管近几年销量开始持续下降,仍未改变芭比娃娃的市场垄断地位。90%的美国三到十岁女孩都至少有一个芭比娃娃,计入被丢弃到垃圾场的芭比娃娃,美泰在美国市场售出的芭比娃娃数量甚至可能超过全美总人口。
芭比娃娃既是另一个年代的遗迹,也是社会对女性、工作、性和男性观念变化的风向标。
不管芭比娃娃的发展史是如何的绘声绘色,曾经有过抄袭的黑历史如今又反被自家设计师抄袭,可以说很戏剧性了,掌柜倒是觉得不论是哪个品牌,尤其是设计多种创作汇集的商品上,更应该注重版权意识,越是细节越容易影响全局,希望每个设计师或者品牌的策划者,都应该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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