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皂商标转让应属于第几类?

452次 2025-06-03 商标分类 

  香皂是一种不可缺乏的日用洗涤品,人们使用香皂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的意大利。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我国逐渐开始广泛使用香皂。宋代时就出现了一种人工合成的洗涤剂,是将天然皂荚捣碎细研,加入各种药用的花瓣粉末,做成球形专供洗面浴身之用。有的直接将皂荚用水蒸煮后,加入药用的花瓣,进行泡浴。植物弱碱香皂是皮肤、毛发洗涤护理用品之一,是一种日用消费品。伴随着中国国力日益增强,民众们的消费能力也日渐增长,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因此,面对这个供不应求额的大市场,建立属于自己的品牌是很有必要的。那么,品牌的使用从商标注册开始。在注册商标前,首先要搞清楚的就是商品的商标类别了。那么,香皂商标转让应属于第几类?

  香皂商标转让应属于第几类?

  香皂商标转让应属于第几类?

  在商标分类百科查询我们得知,在45类商标分类中,香皂属于第3类,

  第3类日化用品、洗护、香料

  【0301】肥皂,香皂及其他人用洗洁物品,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

  030152香皂

  【0305】香料,香精油

  C030048香皂香精

新用户注册免费领取888元https://www.epbiao.com/topic/xinren/

免费查询商标https://www.epbiao.com/zt/sbcx17/

商标注册费用https://www.epbiao.com/feiyong/


  • 商标查询
  • 版权查询
上一篇: 南京商标注册误区巧规避 下一篇: 商标快讯:日本大创注册THREEPPY商标,再次进军韩国市场;十个勤天申请注册Holdoubear商标

知识产权公司

热门TAGS


国家专利申请广东商标商标印刷上海商标注册温州商标注册专利注册盐城iso9001认证海外商标注册 查看全部

厦门一品微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5 www.epbiao.com 闽ICP备12024801号

免费查询商标能否注册

————零时差对接国家商标局数据库————

  • 商标名称: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