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集团因抢注国内某钻石品牌商标,2000多件商均被宣告无效
深圳彼爱钻石有限公司是目前国内婚戒行业的龙头企业,旗下的“BLOVES”品牌更是以“情感定制”的独特设计理念受到大家的追捧。但是在早前,“BLOVES”商标,并不是属于深圳彼爱钻石有限公司。
不过,让大掌柜震惊的是,抢注“BLOVES”商标的富士集团,竟然申请成功了2000多件商标,不过因为“BLOVES”商标事件,商标全部被无效宣告了!好像有点跌宕起伏!
“BLOVES”商标引出不正当竞争
“BLOVES”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由富士集團國際有限公司(即本案被申请人)于2011年8月3日提出注册申请,核定使用在第7类纺织机、染色机等商品上,2012年9月28日获准注册。
但是在2015年,深圳彼爱钻石有限公司对“BLOVES”的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彼爱钻石有限公司认为:
深圳彼爱钻石有限公司是目前国内婚戒行业的龙头企业,其“BLOVES”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和宣传已在相关公众中具有极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在一开始彼爱钻石有限公司,没有及时注册商标,遭到富士集团的商标抢注,属于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
最终,富士集团国际有限公司的“BLOVES”商标被无效。
富士集团的不正当竞争
“BLOVES”的商标成功被无效了,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在“BLOVES”商标案中,发现富士集团申请注册了包“iphone”、“玛莎拉蒂”、“神州行”在内2000多件商标。
富士集团这行为已超出正常的经营需要,甚至还在网上高价转卖包括争议商标在内的大量抢注商标,具有主观恶意,明显属于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因此,依据修改前《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等规定,请求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中“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行为”是指确有充分证据证明系争商标注册人采用欺骗手段以外的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公共利益、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或者以其他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
富士集团申请注册多件商标,且与他人具有较强显著性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者近似的;且明显缺乏真实使用意图的,均属于《商标法》第四十四条所指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
所以,类似富士集团的这种抢注行为是得不偿失的,商标投资的正确方法是,申请原创商标,避免商标近似的同时,也能合法的在平台上进行转卖,获得盈利。这也是前段时间商标申请量超过阿里巴巴和腾讯的神秘人候丰羽,可以成功申请的5767枚商标的最大原因。
不过话说回来,从深圳彼爱钻石有限公司来看,虽然最后成功无效该商标,但是期间的损失也是巨大的。所以,对于企业来说,还是早点注册商标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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